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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千万查封案缘何沦为“空文”

2025-05-27 15:22:26 来源:中网资讯 阅读:

  我们是河南庭蓝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是一家河南本土民营企业,在我公司与平顶山新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诉讼案件中,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孙运涛法官滥用职权,在平顶山中院个别领导的干预下,违法解除我们在诉讼过程中已申请法院查封的房产及商铺的保全措施,造成房产解封后被转移商铺以高评估的形式抵押给银,胜诉判决得不到执行,给我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一、违法解封,谁在背后撑腰?

  新高房地产公司拖欠河南庭蓝公司1600万工程款,2021年3月31日,庭蓝公司向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为了避免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在诉讼后即申请法院查封保全新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2021年12月16日,新华区法院出具(2021)豫0402民初153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新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住宅27套,商铺30套,查封期限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查封期间限制其买卖、转让、抵押、变更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就在判决生效,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时,庭蓝公司却发现保全的债务人资产全都没有了。经律师多方调查发现,是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主办法官孙运涛,违法解除该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已经申请法院查封的房产及商铺的保全措施,导致执行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孙运涛违法解除保全房产的行为造成投诉人1600万元财产无法执行回款的严重后果。

  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吴红局长曾经问过孙运涛把查封的房源私自解封是咋回事?孙运涛回答说:“要不是中院的领导(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打招呼,我也不敢这样办。”(有录音为证)

  二、查封不动房产神秘成空利益链条环环相扣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402民初1535-3号民事裁定书载明共计解封房产27套,法院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共计解封21套房产,但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民事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不一致的情况下,解封了27套房产,谁给的权利?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402民初1535-4号民事裁定书载明共计解封房产3套,但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共计解封4套房屋,在没有民事裁定书的情况下,法院执行部分根本没有权利解封除民事裁定书载明的其他房屋,但神奇的是法院执行局竟然视而不见,直接出具解封的协助执行书。更神奇的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民事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不一致的情况下,再次解封的全部的房屋。为何法院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能在漏洞百出的情况下,环环相扣的频繁为违法行为大开绿灯。

  另外,在法院查封不动产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不动产产权证号的情况下,当庭蓝公司申请执行拍卖这些商铺时,却被房产测绘中心告知,查封的商铺实地根本不存在,就这样庭蓝公司查封的商铺竟然神秘消失,是谁通过特殊力量让未解封房产的面积凭空消失?!!

  三、解封房产被光速抵押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12月2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21)豫0402民初1535-4号,在民事裁定书尚未生效的情况下,2022年12月29日,被执行人新高房地产公司已经持有该未生效的裁定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解封手续,法院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此不懂法吗?!如此心急?!如此配合吗?!是多大的权钱交易能视法律为无物!不动产登记中心17点下班,但却在18点05分开绿灯专门为被执行人新高房地产公司光速办理完毕银行贷款抵押登记。如此重大事件被光速完成,这背后的保护伞得多强大,这是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是违法犯罪啊!但在法院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这些权力机关手中却成了为违法犯罪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的利器!!!

  四、协助执行时间为何能“穿越”?

  2022年9月21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向平顶山市不动产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豫 0402执保300号,后面附两份民事裁定书分别是(2021)豫0402民初1535-3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豫0402民初1535-4号民事裁定书,然而,其中民初1535-4号民事裁定书出具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让人匪夷所思的是:9月21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却附12月28日的裁定,此时裁定尚未做出,如此穿越为那般?试问法官怎么预知了三个月后裁定内容?这分明是枉法裁判,漏洞百出!

  五、奇葩执行--居民楼下几百个车位竟打包拍卖!

  案件执行过程中 ,被执行人有几百个车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对这些车位进行评估时,却离奇地评估出了单个8万元以上、个别高达11万元的畸高价格,平顶山市作为一个省辖市,居民楼车位平均价格5万元左右,法院评估出的超过8万元的高价,甚至比省会城市郑州的车位都要贵,谁买?

  更离奇的是,法院竟然将几百个车位数千万元打包拍卖!这是小区有业主居住车位,即使有业要买,也是一个两个的买,用作家用,谁会一次买几百个居民车位?执行法官称,这是院领导定的,她也没有办法!这种处理方式真是闻所未闻!这分明就是故意不让成交,暗中协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

  此外,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平顶山市新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财产报告义务。在调取其税款缴纳记录后得知,其在被执行期间,均有大额交易及卖房等收入,但其均隐瞒不报拒不履行执行支付义务;且存在委托第三方公司代收租金,以代收的形式恶意转移租金收入,企图逃避执行。

  根据税局出具的年度收入申报及纳税记录表、第三人代收房租等情况可知,被执行人恶意隐瞒收入、转移、隐匿收入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以其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国家在民营经济保护方面采取了多项重要举措,尤其通过立法、政策优化和制度保障,构建了更为全面的保护体系,这让我们普通民营企业看到了曙光!!

  来源链接:https://www.cnwnews.com/soceity/2025/0527/25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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