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12月14日晚发布通知,决定于12月16日零时启动新一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近期我市气象条件转差,预计将出现颗粒物污染天气。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2月16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III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要求,全力做好本地、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记者 张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