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以制度落实为抓手,营造优质生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机制,执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计划,巡河7681次、巡林4292次,空气质量优良率、河流断面及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2.5%,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95%以上。
⑵以整改销号为抓手,筑牢生态屏障。整改销号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67个,整改率达90%;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8轮,清理退出小水电10家、保护地内矿业权16宗,完成矿山生态修复6宗;全面实施“全域无垃圾”行动,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占比已达40%。
⑶以林业碳汇为抓手,推进价值转化。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成功创建第二批省级生态县。编制林草碳汇项目试点方案,完成全市林草碳汇资源和森林碳储量普查工作,建立林业碳汇资源库,被成功纳入全省第一批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