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源头治理。对县境内“一江四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活垃圾、污水排放进行专项整理。目前,累计派出河道清理工作人员368人,联合执法工作人员120人,宣传引导员82人,印发藏汉双语宣传资料3000余份,共教育引导群众1320人,督查整治企业3家,完成环境污染整改35处。
⑵生态造林。持续抓好植绿补绿,强力推进森林和草原修复。截至目前,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万亩前期工作,退耕还林共计4.2万亩,完成营造林1万亩、森林抚育0.4万亩、城乡庭院及节点绿化0.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48万株,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132万亩。
⑶科学保护。积极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设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119名,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年度巡河共计6902次,开展联合执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起,处罚金共计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