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向什邡市市民服务中心投诉,称当地雍城街道天目山路某蹄花餐饮店拒绝开发票。
就该诉求,当地税务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实,该餐饮店税务登记名称为什邡市雍城街道回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针对其未及时开具发票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已向该店负责人讲清楚税收政策,并对其未开票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该店随后为来电人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41元,发票已通过微信发给来电人。(记者 张伟)
上一篇:旌阳区菜贩占道经营堵了小区正门!部门:已整改
下一篇:祁连山路小学门口没有垃圾桶!部门:已经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