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10日上午发布通知,决定于10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III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近期我市空气质量将进一步转差,预计可能出现污染天气。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月10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III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要求,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本地、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记者 张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