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绵竹市民拨打12345热线,表示自己想与一名越南女子结婚,目前女方已准备好越南方面出具的单身证,想知道是否还需要其他证件。
就该市民咨询的问题,绵竹市民政局回应: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25〕23号通知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办理。绵竹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无权限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详情可咨询省民政厅。
上一篇:资阳人能在广汉办理新身份证吗?
下一篇:沐河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