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网购越来越普及,价值几万元的商品在线上交易也是常事。市民颜某在网上购买了一辆摩托车,结果给自己找来了一堆烦心事。
李某某伙同王某某(另案处理)在某二手物品交易App上发布虚假信息,通过售卖二手摩托车的形式实施诈骗。同月20日,被害人颜某主动联系李某某表示想要购买其二手摩托车。在取得颜某信任后,李某某便诱导被害人添加微信好友商议价格,签订合同,后颜某通过支付宝向王某某转账12600元。收款后,李某某和王某某为了给对方提供物流信息,就在某购物App上购买了一个玩具摩托车模型发给被害人,并将颜某联系方式拉黑。事后,李某某与王某某将赃款全部挥霍。被害人颜某发现自己被骗后,到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万安派出所报警。
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李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记者 洪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