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聚焦乱象线索,坚持履行行业部门主责,形成震慑效应。坚持在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联乱象线索上持续加力,结合“四项治理”专项行动,以“隐患大排查”行动为载体,坚持线下走访排查和线上收集线索相结合的方式,多部门联动,对全县范围内侵害单亲妇女合法权益、拒绝履行非婚生子抚养责任、婚恋家庭纠纷等乱象和18所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校霸、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500余人次,做到乱象线索排查面上不漏。
⑵聚焦重点群体,坚持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管控效应。 以亲近未成年人和校园周边为半径,在全面落实重点人员“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基础上,压紧压实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管控责任,对全县范围内151名重点人员和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风险排查和全面分析评估,做到全县亲近未成年人和校园周边重点人员均已纳入行业部门、乡镇跟踪管控和台账管理,始终保持重点人员监管处于视线内。截至目前,县域内校园周边未发生影响社会的治安案(事)件。
⑶聚焦问题隐患,坚持履行常态化排查责任,形成安全屏障效应。坚持以“网格化”为基础,以“三房治理”为抓手,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和网格“便民呼”平台优势,延伸“县乡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网格化服务+网格治理微信群”双向通道,专群结合全覆盖常态化排查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隐患120余次,执法检查校园周边复工复产企业和校园消防、燃气、建筑施工等领域82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企业1家,限期整改处罚金2.3万元,联合执法整治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检查车辆698辆,批评教育48人,道路运输乱象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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