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民营龙头企业培育库,通过税收减免、风险分担、保障用地等措施,对民营企业设施建设、加工培育、销售推介等环节给予全过程奖补。今年以来完成“个转企”1户。
(2)加强产业扶持。设立“千万”产业扶持资金池,对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当年按实际销售额奖补,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主体集中入驻“农旅能矿”特色优势产业,新增特色产业民营经济组织119家。
(3)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延时下班”“电话预约”等个性化服务,全年通过“全程电子化”“一窗通”办理市场主体设立业务98户,网办率达92%;变更业务85户,网办率达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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