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执行主要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全力推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科学有效运行。今年以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6次,开展现场调研8次。
(2)强化综合治理。加大财政保障,依法查办环保违法行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投资1050万元建设完成综合治理河道5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735.84公顷。
(3)强化问题整改。坚决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制度,第一轮中央、省级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清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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