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宣传引导。采取“宣传活动+新媒体+走访”相结合方式,广泛宣传《价格法》相关内容,督促引导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2000余份,签订淡旺季价格公约2750余份。
⑵执法监督。采取“打击+规范”相结合方式,重点打击操纵、哄抬、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旅游、医疗、停车等领域,加大整治力度。截至目前,检查各类经营户260余家,关停私自停车收费点14处。
⑶服务保障。采取“教育引导+提醒告诫”相结合方式,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引导经营者主动提高诚信意识。截至目前,受理价格投诉举报27件,问题解决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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