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压紧“责任石”。编制《炉霍县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基本实现责任全覆盖。截至目前,设置县级河长25名,乡级河长29名,村级(社区)河长137名。
⑵织好“督查网”。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的督查机制,将“河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年底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开展三级联合督查,扎实守牢县域内条河流。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全覆盖督查5次。
⑶拓宽“宣传面”。充分利用新红炉之声、炉霍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目前已入户宣传8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