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民赵某因手机黑屏在当地一家通讯设备经营店维修,原本只需要几百元的维修费,却支付了1585元。当看到维修明细里有系统升级服务费项目时,认为该费用不合理要求退款被拒,于是投诉到绵竹市消委会。
据赵某称,手机出现黑屏情况后,他提前在网上了解到该品牌手机系统修复费用一般为几百元。所以当他到手机修理店维修时就没有详细问价。而在维修过程中,商家并未提前告知修理细项,修好后才让他在服务单据上签字收费,故认为不合理,实际收费已远超其预期费用,应该退款。
商家表示,因手机维修需要先对手机进行检测,根据检测问题进行维修,无法提前告知维修需要的具体费用。但在修理过程中已经告知赵某可能需要系统修复升级才能完全修好。
经过绵竹市消委会调查后认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商家说需要系统检测才能确定具体维修内容,但商家并未向消费者提供系统检测的结果,消费者对于该手机维修需要系统修复升级的必要性不完全知情,故认为商家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部分费用800元。
针对该案,消委会建议商家推行维修服务“预检告知单”制度,要求商家在检测后书面列明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及费用区间,由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维修。(记者 陈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