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治源头。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累计监督检查在建续建工程项目65个,督促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90笔,存储金额691.9977万元,缴纳农民工保证金保函2份。
⑵畅渠道。接听劳动维权电话1350次,接受现场投诉56件,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案件187件,处理“国务院线索反映平台欠薪案件”61件,累计为13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1.844万元。
⑶强联动。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发挥部门合力推动工作,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4440人,公示维权信息103条,配备劳资专管员103人,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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