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德阳经开区某小区东门人行道上新增了一个充电柜,不仅占用公共空间,更存在安全隐患,群众无法确认安装主体,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并搬离设备。
接到投诉后,德阳经开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派员赴现场核查,确认充电柜为附近门店私自放置。执法人员当即向商家宣传《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指出市政道路不得被私自占用,责令其限期整改。商家承诺立即搬离。目前,部门复查确认,充电柜已搬离,人行道已恢复原貌。(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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