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建机制。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共设立林长209人、监管员140人、护林(草)员966人,与邻县签订林长制联
防联控协议,创新建立“四长联动”(林长+警长+检察长+院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各级林长巡林已达8000余次,发现并整改新隐患35处。
⑵重监管。林草行政执法从向“主动发现、常态查处”转变,推动破坏林草案件“存量”清仓见底。截至目前,派出执法人员36人次,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处理野外违规用火8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起,非法临时使用草原案件1起,处罚违法单位3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2起,共计罚款10万余元。
⑶强宣传。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六·五世界环境日”“6·18草原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开展宣传保护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宣传口袋1500余个,解答群众疑问180余次。清查50个市场主体,签订《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资源责任书》《承诺书》14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