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热线,反映自己户籍在旌阳区,2018年之前在旌阳区缴纳住房公积金,2019年至2022年在成都工作,住房公积金也在成都缴纳,2023年至今在拉萨工作,现在想在德阳买房,能不能用成都、拉萨、旌阳区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明年回旌阳区工作,住房公积金又该怎样转回。
针对市民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应: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德公积金发〔2024〕24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规定条件在本市以外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向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此,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向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该市民2023年至今在拉萨工作,住房公积金连续且正常缴存地为拉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咨询拉萨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应政策。
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德公积金管发〔2021〕6号)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与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因该市民未正常连续在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且账户状态为封存,故现在无法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德阳市,待市民在德阳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转入。(记者 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