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防”在前。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制定山洪、地灾隐患“一点一案”714个,发放“两卡一表”6300余份;组织会商研判52余次,发布预警信息241余条。
⑵“治”在根。突出山洪危险区、地灾隐患点排查整改隐患41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5平方公里、河道疏浚清淤37万方;投资10474万元,实施18处地灾隐患点工程治理和140户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避险搬迁。
⑶“救”在早。成功处置雷击火情4起,避险山洪泥石流灾害10起,紧急避险转移3417人,紧急转移安置1942人,实现无人员伤亡。“7·10”“7·29”山洪泥石流灾害成功避险案例获得应急管理部和州委、州政府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