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近日,德阳经开区生态应急局公布两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今年2月,德阳经开区生态应急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某公司存在焊工持无效证件上岗且未按规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演练等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现场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且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德阳经开区生态应急局依法对企业处以1.5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今年7月,德阳经开区生态应急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某公司复合有机溶剂浓度报警器不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经现场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且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以上两起案例,两名举报人因及时发现并举报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均符合《德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中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情形相关规定,各获4000元奖励。(记者 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