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沙湾区始终把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新“1234”工作法,织就了一张面向社会大众、覆盖“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全主体的食品安全治理网络,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双提升,开启了食品安全治理“沙湾模式”。
党建引领“一体”推进
构建完善区、镇、村三级书记抓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三级书记带头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带头调研和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始终将食品安全纳入干部培训、巡察等监督内容。先后在干部递进班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2课次。将食品安全纳入巡察11轮次,巡察发现食品安全问题2个并全部督促整改。建立“党建+工运+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新模式。依托“小个专”综合党委,建立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小微企业、外卖业、快递业5个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充分发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外卖、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走街串巷优势,通过“随手拍”等形式上传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累计收集食品安全问题33个,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建立食品安全“两哨”机制。沙湾区食安办制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两哨”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见》,在全区各镇街、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集中用餐单位、规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约送餐行业和区镇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建设食品安全“哨点”,及时收集、报告食品安全隐患、事故。构建以网约送餐员、医疗单位职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员工和就餐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职工、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等为主体的食品安全“吹哨人”队伍,深化基层食品安全治理网络建设,推动构建食品安全协管员、相关辅助人员、“吹哨人”与基层专职网格员工作协调机制。依托区镇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受理、交办、督办、反馈食品安全“吹哨人”或群众报送的问题建议,确保食品安全苗头性风险隐患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早解决。自《意见》实施以来,全区建立“哨点”28个,“吹哨人”队伍420人,收集食品安全问题建议57起,食品安全隐患36起,均得到整改。
推动“三方”联动。沙湾区牢牢抓住“生产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这三个食品安全最重要的参与方,将食品安全“三方”联动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部门协作。以“区长食安日”为载体,高位推动巡查处罚联动、食用农产品产销监管联动、行政刑事联动机制,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无缝对接。监管与服务并重。充分运用监管执法、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手段,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同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抓硬件、抓管理、抓提升。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通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店一码”,消费者扫码查询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以及商家的监管信息,也可通过乡厨“红黑榜”等实现从优选择;利用视频监控“明厨亮灶”“阳光作坊”等途径实现阳光监督。同时,通过智慧监管平台,投诉和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现消费者从被动接受者到主动参与者的转变,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夯实“四项”基础。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和协管基础。以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镇街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打造监管所四个、三星级镇街食安办两个,在村(居委会)设立微型食安办92个,经考核上岗食品安全协管员152名,全覆盖9镇(街道)92村(社区),实现食品安全基层网格化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区“四大家”一把手带头,全区13名县级领导包保13户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镇街书记、镇长,各村(居委会)书记带头包保C、D级食品经营主体,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率、包保督导率、问题整改率三个100%。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基础设施。沙湾区先后开展小作坊治理提升、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提升、餐饮改造工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提升五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行动。累计投入改造资金6000余万元,完成84户小作坊、25户母婴店、1230户餐饮店、38户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单位、38家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构建智慧化监管体系。沙湾区积极开展“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探索,建立起“一平台、三终端、六系统”为支撑的“136掌上食安”智慧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码上动”系统,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效能大提升、监管经费更节约、群众办事零跑路。系统运行后,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现场监管率100%;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督导率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率100%;各类从业人员在线考试率、合格率100%,监管效率提升3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