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全面排查山区涉洪工地工棚营地。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原则,对所有危险区域内的工地工棚营地进行大排查。目前,全面排查在建工程工棚营地58个,拆除隐患工棚营地3个,转移施工人员120余人。
⑵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全县登记在册的330个地灾隐患点和有人居住地及活动区域全面开展新一轮地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期间新发现的隐患点进行登记造册、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并及时组织力量排除隐患。
⑶全面再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矿山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制,紧紧抓住重要时段、重点环节,各县级领导带队赴联系乡镇、村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驻点督导检查,对全县69座水电站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截至目前,开展隐患排查4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4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