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对照州级负面清单,认真开展县级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完成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13家,约谈11家,涉及不规范使用基金24.37万元。
⑵强化医疗保障改革。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药械招采、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开通职工门诊共济试点零售药店。目前,完成“三流合一”平台改造3家,药械采购货款登记6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4批次。
⑶强化医保信息建设。推动上线使用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系统,申报通过OCR系统延伸乡镇应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1.5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