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制定办法让群众“敢出栏”。制发《色达县牲畜出栏管理办法》,明确“规范牲畜市场管理八条措施”,有效激发牧民出栏意愿,净化牲畜出栏市场。同时,整合公安、农牧、市场监管等力量,依法打击阻挡牧民出栏破坏牧业生产的行为,为牧民出栏出售壮胆撑腰。
⑵政策奖励让群众“争出栏”。制定牲畜出栏奖惩措施,对全县牲畜出栏前3名的乡镇颁发组织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每个乡镇每年出栏前3名的牧民,分别给予1万元、8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
⑶下达任务让群众“抓出栏”。按照各乡镇牲畜资源底数和结构,将今年12300头牲畜出栏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乡到村到户。去年以来,全县累计出栏牲畜13024头,实现出栏收入1.04亿元,4143户群众平均每户增收2.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