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突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游客“食之安心”。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检查旅游景区4个、酒店8家、周边食品经营店15家;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家,立案调查10家。
⑵强化消费市场整治,确保游客“购之放心”。加大对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虚构原价、价格虚高、变相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检查涉旅产品店14家,立案调查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⑶着力商业广告检查,确保游客“游之舒心”。加强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的检查,强化媒体广告的监管力度,严查旅行社、旅游商品经营者利用广告对消费者作虚假承诺、虚假宣传等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排查涉旅广告13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