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生态护林。开展防风治沙工作,整体保护、综合治理、协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截至目前,完成人工造林1500亩,治理沙化土地8000亩,退化林修复6400亩,人工草种生态修复2万亩,天然草原改良3万亩。
⑵生态护水。坚决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重点整治河道“四乱”、非法捕捞、违法垂钓等行为。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Ⅱ类水质达标率100%,4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1个出市境断面达到Ⅱ类水质。
⑶生态护渔。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有效改善和修复水域水生生物环境,努力营造“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水生生物环境保护氛围,增殖放流齐口裂腹鱼50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