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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2023-03-17 13:34:51 来源: 阅读:

  “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居民生活离不开水,国家发展离不开水,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近年来,夹江县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一、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

  夹江县现有市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解决了乐山市第三水厂、市供水公司以及乐山市第五水厂三个水厂取水问题,三个水厂共用一个取水口,取水量13.75万吨/日;总库容为37.3万m3,灌溉区域灌溉水量为23.56万m3,剩余水量13.74万m3满足夹江县城市7天应急水量;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服务人口10万人,设计取水能力5万吨/日;县级应急备用水源地1个,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8个,其中“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为江县界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于2018年1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均划定了水源保护区。

  二、落实制度保障,加快规范化建设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编制了《夹江县界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夹江县峨眉山市青衣江群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夹江县2020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并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列入《夹江县夹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技术要求委托第三方编制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向相关镇街和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内容加快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度,于2020年完成市级陶渡、县级群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宿漕水库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1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2022年底前,完成了所有饮用水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工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应急管理

  每月定期对群星、陶渡和宿漕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重点巡对保护区标志标牌、隔离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周围有无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污染水源等人为活动进行检查;加大对水源保护区附近毛滩水电站和千佛岩水电站在检修、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应急物资准备、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巡查检查,消除环境隐患;认真开展水源地摸排,全面详细了解各水源地信息,完善了《夹江县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发生事故及时迅速响应。

应急演练

  四、严格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群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62项半分析,一年一次109项全分析;宿漕水库一年一次109项全分析;界牌水厂作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39项全分析,其余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开展一次39项全分析。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截至目前我县青衣江(夹江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已成为乐山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11个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饮用水源保护区采样和现场检测

  五、强化部门协调,深入宣传教育

  强化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配合协调,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做好日常监管,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和群众饮水安全;依托基层网格体系,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治意识。

  六、加强建设项目核审

  对燃气管道、高压输电线等建设项目开展核审,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全部避开饮用水水源地。

  下一步,夹江县将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健全管理饮用水技术规范体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身份”管理。完善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安全评价体系,逐步完善水功能区监控监测体系,全面提高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对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应急保障”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及应急备用水源保护提升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深入青衣江陶渡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整治,建成县级水源地水质预警站。建立水源地风险源监管名单动态更新与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水源地风险应急预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