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明确责任严整改。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全县涉及整改范围的电站23座,均已完成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编制,实行逐站整改、销号管理。
⑵深入核查强清理。由政府主抓,水利、发改、林业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协作配合方式,在已有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再次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经综合评估,列入整改类的小水电站6座,退出类16座。目前,已全面完成6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任务。
⑶强化监管固成效。成立工作专班,完善整改类电站“一站一档”规范管理,详细收集电站基本情况、立项批文、项目环评手续、用地审批、林地审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相关资料,加强退出类电站后续工作监督管理,持续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