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生态管理有章。全覆盖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严格执行“动土必问”办法,473名责任人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累计开展三级巡护16845次,整治各类问题206个。投入430.85万元,实施“千村示范工程”项目9个,覆盖82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有效处理率达45%。投入7490余万元,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7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
⑵生态保护有序。开展砂场、砖厂、污水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23次。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完成“一河一策一图”13条,整治入河排污口26个。建成“解放模式”河湖管理行政村62个,治理水土流失44平方公里,全县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4年保持“三个100%”。
⑶生态转化有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依法有效管护集体公益林179.81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91.67万亩,预计兑现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2877.083万元,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158.8万元。投入1578万元,实施人工种草1.5万亩、天然草原改良4.8万亩、国有林抚育1万亩,鼠害治理8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