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落实县级财政奖补贴息政策。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小升规”企业等事项依照政策进行奖补,在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已成功兑现奖补贴息资金327.04万元。
⑵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金融扶持工作当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为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提供支持。截至目前,已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85.49万元,惠及1007户。
⑶落实产业发展应急转贷资金。设立乡城县扶持产业发展应急转贷资金,有力缓解了小微经营企业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转贷难、转贷贵的问题,更好地维护了地方经济和金融秩序。截至目前,已发放应急转贷资金170万元,并注入农业产业风险补偿金127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