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责任到“点”。全面落实河(湖)长责任,健全“县、乡、村、组、点”五级监测预警体系,切实将责任压实到点、到人。设立县级河长10名、乡级河长42名、村级河长155名,明确联络员单位13个,设置“巡河员”公益类岗位174个,切实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⑵巡护成“线”。聚焦全县71条河流、5个湖泊,全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和“散乱污”整治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53次,乡级河(段)长巡河1100次,村级巡河5015次,全县下发督办函9件,清理河道垃圾62余吨。
⑶宣传拓“面”。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标语、宣传画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完成全县6条主要河流河长公示牌更置,开展宣传活动7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0余份,覆盖群众46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