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坚持常态巡河。全面落实“三级”河长巡河制度,针对河湖“四乱”问题,持续开展巡河护河治河工作。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35次、乡级河长巡河1410次、村级河长巡河6381次,发现问题整改2127个
⑵坚持常态治理。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调研、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开展“散乱污”检查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截至目前,检查砖厂22家、加油站14个,发现问题整改6个。
⑶坚持常态监管。积极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加强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4年空气质量在全省183个县市排名居前,水环境质量达国家‖类标准。